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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并对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时代十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由21.6%提升至39.8%。预计到2025年,我国约有70% 的GDP将是数字化驱动的,数字化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全方位支撑。因此,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于加快推动税收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具体行动就是要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加快建设智慧税务,以高质量的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破题之钥:深刻认识智慧税务建设的基本遵循

建设智慧税务是全面深化征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破题之钥”,必须将其置于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中去系统谋划、整体布局。

一是在战略规划上,要聚焦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长远目标。必须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聚焦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长远目标,以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核心动力“引擎”,着眼更好地适应数量规模巨大的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绿色生态发展,更好地参与国际税收秩序构建和深度治理,全面驱动税费征管机制重建、职能重构、资源重配、流程重塑,在“六大体系”内涵完善、“六大能力”全面提升、“十大举措”贯通落实上协同发力,加快形成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税收治理体系。

二是在制度架构上,要适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十四五”时期,中央提出“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等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直接作出4项与税收直接相关的重要部署。必须适应“十四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体系,契合法人与自然人“双主体”、税收与社保非税“双任务”的征管新特点,构建与“提高直接税比重、培育地方税源”“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目标相协同的税费征管体系,更好释放财税政策的宏观调控效应。

三是在模式转换上,要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职能定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必须符合下放税务行政审批权限、还权还责于市场主体后的职能定位,依托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转变现有税费征管模式,既通过智慧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培育纳税人缴费人自主履行纳税缴费义务的主体精神;又健全以分类分级为基础的风险管理体系,精准实施后续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最大限度提升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执法风险。

四是在效能发挥上,要彰显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更大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围绕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系列战略部署,都要求税收改革有回应、税收政策有支持、税务部门有作为。必须着眼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内在要求,在机构人事布局、制度流程设计、岗责体系构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既通盘考虑如何精准对接地方重大战略部署和党委政府治理模式,又统筹兼顾区域经济税源结构、行政体制特点、人文地理因素等现实状况,着力打造契合当地税情局情实际的税费征管新格局,更好地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解题之道:准确把握智慧税务建设的实现路径

聚焦加快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必须把重心放到税收征管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上来,加快实施技术、业务和组织“三大变革”,以数字化的技术变革撬动智能化的业务变革和效能化的组织变革,全方位转变现有的税收治理理念、方式和手段。

一是以对标国内领先、创建国际一流为方向,加快推进技术变革。加快推进技术变革,关键是牢牢把握科技发展趋势,推动以科技为支撑的税收现代化取得跨越式发展。要更多采用信创云技术、“税智撑”中台技术等国产化自主可控先进技术,在推进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基础上,着力构建具备“超级算量、智慧算法、强大算力”的数据驱动体系,实现税费征管要素全链条、全场景、全环节数字化智能化,积极推进税收大数据智能平台、数据服务中心、决策指挥中心和智慧监督中心建设,为扎实推进税收大数据建设贡献四川力量。

二是以转变税费征管服务方式为抓手,加快推进业务变革。数字化技术变革,必将引领以构建“四精”新体系为载体和以实现“八大集成”为特征的业务变革。加快推进业务变革,关键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响应征纳双方需求为导向,构建贯通融合经济、财会和税收活动的高度精简的业务框架,并依托技术变革提供的“数据+规则+智能”驱动,在精确执法上更加突出“内控+外控”依法用权,在精细服务上更加突出“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在精准监管上更加突出“分类+分级”差异应对,在精诚共治上更加突出“共享+共建”协同发力,以“八大集成”发挥征管效能提升的“乘数效应”。面向未来,我们应加快推进智能化业务变革,通过大数据与税费征管模式聚变融合、高效联动,从根本上推动税费征管方式转型升级,让日常管理从“人海战术、发票管税”到“智能协税、数据治税”,让税费服务从“你问我答、大水漫灌”到“问办一体、精准导航”,让风险防控从“各自为阵、乱枪打鸟”到“一体协同、靶向阻击”。

三是以提高机构职能运转效能为目标,加快推进组织变革。技术变革和业务变革,必然要求组织职能和岗责体系优化变革来保障支撑。加快推进组织变革,关键在于契合技术变革和业务变革带来的思维和理念、业务和制度、技术和平台的迭代升级,进一步厘清职责关系、再造岗责流程、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内控机制,使税务系统的机构职能运转体系,真正符合税收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际需要。面向未来,我们应主动适应智慧税务建设新要求、立足“税费皆重”新职能,在“三定”框架内加快推进效能化的组织变革,既依托构建市县两级税费服务支持中心,强化基层在日常服务、业务办理和风险应对等方面的职责;又通过推动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和稽查一体化改革等方式,同步加大人力资源向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反避税、税务稽查等领域倾斜力度,着力构建职能职责更清晰、人岗配置更合理、层级结构更优化、衔接运转更高效的组织体系。


答题之策:更好发挥智慧税务效能的对策建议

智慧税务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路径,也需要从完善法治保障、深化数据治理、强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支撑,为加快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营造更加有利的内外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体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关于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税收征管立法修订,对智慧税务建设的内涵外延、数字化电子发票法律效力、涉税数据信息共享责任等原则性问题予以明确。同时,契合建设智慧税务的数字技术、业务模式和机构职能特点,全面制定完善涉税审批备案、“信用+风险”监管、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维护等管理,以及税收数据的开放共享、质量维护、安全保障等配套制度,为深化以数治税筑牢法治基础。

二是进一步优化数据治理体系。着眼更好发挥税收大数据的要素驱动作用,进一步集成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现代信息技术,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端、税务人端和决策人端等需求,创新推进智慧税务信息化应用平台和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广泛强大的情报搜集系统、功能完备的指标生成系统、精准高效的分析决策系统,推进多环节、多部门、多口径数据集成整合,实现党务、税务、财务、政务、事务等数据聚变融合、高效应用,为强管理、优服务、辅决策等提供更加强大的智力支持。

三是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对接国家税务总局新时代税务人才工作意见和素质提升“2271”工程,坚持专业培养路径,广泛开展征管科技、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统计分析等专业培训,利用“智税”竞赛、能手选拔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一批工程师级别的智税精英。探索实践培养模式,通过上挂下派、跟班学习、岗位锻炼、专项攻坚等方式,鼓励各类税务人才勇挑重担、积极奉献、建功立业,以坚实的人才基础保障智慧税务的效能最大限度发挥。


来源:《中国税务》2023年第2期